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卫生部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星科水处理有限公司、山东良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龙沙(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健、徐贻萍、叶蓉春、李延平、班海群、朱鸿斌、檀心树、孟祥岩、李莲香。
小型集中式供水消毒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集中式供水的场所基本卫生要求、消毒剂要求、二氧化氯发生器要求、紫外线消毒器要求、臭氧消毒器要求、次氯酸钠发生器、消毒方法、消毒效果验证。
注1:消毒剂包括消毒产品中的消毒剂、水处理剂中的消毒剂。
本标准适用于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20 工业用合成盐酸
GB/T 534 硫酸
GB/T 1618 工业用氯酸钠
GB 198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21 食盐卫生标准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11-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卫生标准
GB 9706.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
GB/T 18202-2000 室内空气中臭氧卫生标准
GB 28232-2011 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GB 28235-2011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HG 3250 工业亚氯酸钠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次氯酸钙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 201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2001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 200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 small 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unit
农村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单位。
3.2
消毒 disinfect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3
消毒剂 disinfection
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3.4
有效氯 available chlorine
有效氯是衡量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的标志,是指与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相当的氯量,其含量用mg/L或 % 浓度表示。
3.5
消毒器械 disinfection apparatus
是指具有消毒或灭菌功能的,用于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切断传染性疾病的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的装置或设备,不包括指示器材。包括
3.6
自动投加装置automatic feeder
由储料箱、储液箱、液位控制系统、计量泵组成,具有自动溶解和投加消毒剂功能的装置。
3.7
二氧化氯发生器Chlorine dioxide generator
产生二氧化氯的消毒装置,包括带有气液分离装置的化学法复合二氧化氯发生器、化学法高纯二氧化氯发生器和电解法二氧化氯发生器。
3.8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简称涉水产品)
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连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注2:水处理剂包括专用于饮用水消毒的消毒剂;水质处理器包括专用于饮用水消毒的二氧化氯发生器、紫外线消毒器、臭氧发生器。
3.9
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 waterworks staff who may contact the supplied water
从事制水、取样、化验、水池水箱清洗、管网维修等工种中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人员。
3.10
投加浓度feeding concentration
投加在清水池或消毒池中的消毒剂有效成分含量。
3.11
验证 Validating
证明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
4 基本卫生要求
4.1 水源应符合GB 5749-2006中5的要求。
4.2 卫生防护应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001年版)的要求。
4.3 地表水的水处理设施包括混凝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消毒设备。水处理工艺包括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可依据水源水质情况调整水处理工艺,当水源水浊度≤1NTU时,水处理工艺至少包括过滤和消毒。
4.4 地下水的水处理设施包括混凝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消毒设备。水处理工艺包括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可依据水源水质情况调整水处理工艺,当水源水浊度≤3NTU时,水处理工艺至少包括过滤和消毒。
4.5 使用的涉水产品、消毒剂、消毒器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水处理设施、使用的涉水产品、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行政许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6 对水处理设施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检修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4.7 消毒方法应安全、有效,对生产设备、容器不应产生污染或腐蚀,对人体无毒、无刺激。
4.8 消毒后出厂水的水质、消毒剂余量、副产物和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2005年版)的要求。
4.9 消毒间应独立设置、配备个人防护措施和机械通风设施。采用紫外线消毒方法的,可不设置独立的消毒间。
4.10 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应经饮用水和消毒相关法规知识培训,掌握消毒操作规程,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4.11 消毒剂和原料的储存间应严禁烟火,保持室内通风。做好保管工作,原料不能混放,搬运或移动时要小心轻放。
5 二氧化氯发生器要求
5.1 使用原料要求
5.1.1 氯酸钠应符合GB/T 1618的要求,亚氯酸钠应符合HG 3250的要求,氯化钠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5.1.2 盐酸应符合GB 320的要求,硫酸应符合GB/T 534 的要求,柠檬酸应符合GB 1987的要求。
5.2 安装运行要求
5.2.1 工作环境温度为5℃~40℃,相对湿度应≤90%。
5.2.2 二氧化氯发生器应放置在独立消毒间,其使用空间应能满足操作要求。消毒间通水、通电,通风良好。
5.2.3 二氧化氯消毒液投加点应设置在清水池入口处,二氧化氯发生器输出管路不应漏水。
5.2.4 二氧化氯发生器宜与水源泵启停一致。
5.2.5 主料或活化剂缺料等异常情况发生时,二氧化氯发生器应立即报警并自动停机。
5.3 消毒方法
5.3.1 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消毒处理。
5.3.2 将化学法二氧化氯发生器的主料与生活饮用水按照使用说明书的比例混合,过滤后加入主料储液槽(箱)中,将活化剂直接加入活化剂储液槽(箱)中,接通电源,启动二氧化氯发生器计量泵,将主料储液槽(箱)、活化剂储液槽(箱)中的液体按使用说明书比例泵入反应器中。
注3:二氧化氯发生器的主料包括氯酸钠、亚氯酸钠、氯化钠;活化剂包括盐酸、硫酸、柠檬酸,固体柠檬酸应按说明书比例稀释成溶液后使用。
5.3.3 将电解法二氧化氯发生器的主料与生活饮用水按照使用说明书的比例混合溶解,直接加入储液槽(箱)中,接通电源,启动二氧化氯发生器计量泵,将储液槽(箱)中的液体泵入电解槽中。
5.3.4 启动工作开关,二氧化氯发生器开始工作,根据水质、水量变化调节计量泵的流量,连续对水进行消毒。
5.3.5 消毒结束后,关闭电源。
5.3.6 应现用现发生。
5.3.7 二氧化氯消毒液应投加在清水池入口处,投加量应根据水质、水量变化进行变量投加,与水接触时间应≥30min,出厂水中二氧化氯余量应为0.1㎎/L~0.8mg/L。
5.4 日常使用要求
5.4.1 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定期维护、保养,保养及维修时应拔下二氧化氯发生器电源插头。
5.4.2 定期检查系统密封状况,如有泄漏应立即进行处理。
5.4.3 及时补加原料。
5.4.4 每半年进行供料系统设备和管件清洗1次,每年进行主机反应器清洗1次。
5.4.5 采用化学法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时,不应将主料、活化剂混淆,二氧化氯发生器长期不用应彻底清洗计量泵和反应器后存放。
5.4.6 采用电解法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时,首次使用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时应预运行12h。
6 紫外线消毒器要求
6.1 安装运行要求
6.1.1 紫外线消毒器工作条件应符合GB 28235-2011中6.1的要求;进水的浑浊度≤5NTU,总含铁量≤0.3mg/L,色度≤15度,水温≥5℃,总大肠菌群≤1000个/L,细菌总数≤2000个/mL。
6.1.2 应根据进水水源、水质、水量选择相应规格的紫外线消毒器。
6.1.3 将紫外线消毒器安装在清水池出口处的供水管路上,供水管路不应漏水。
6.1.4 应在紫外线消毒器一侧预留≥1000mm的无障碍空间,并应满足更换灯管的空间要求。
6.1.5 应在紫外线消毒器侧面安装用于设备维护及检修的旁通管路和截止阀。
6.1.6 进水压力≤0.6MPa。
6.2 消毒方法
6.2.1 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6.2.2 接通电源,打开紫外线消毒器进水阀门,启动工作开关,紫外线消毒器开始工作,连续对水进行消毒。消毒结束后,关闭电源。
6.2.3 根据辐射强度确定水流速度,新灯管紫外线照射剂量应≥12000µW·S/cm2,使用中灯管紫外线照射剂量应≥9000µW·S/cm2,水层厚度应<2cm。
6.3 日常使用要求
6.3.1 紫外线杀菌灯应视使用时间检测辐射强度,其辐射强度<70µW/cm2(功率≥30W的灯)或计时器显示累积使用时间超过有效寿命时,应及时更换灯管。
6.3.2 可使用紫外线强度照射指示卡或紫外线辐射照度计测定灯管的辐射强度。
6.3.3 应由专业人员维修。
7 臭氧发生器要求
7.1 安装运行要求
7.1.1 臭氧发生器工作条件应符合GB 28232-2011中6.3 的要求。
7.1.2 臭氧发生器应放置在独立消毒间,其使用空间应能满足操作要求。消毒间通水、通电,通风良好。
7.1.3 臭氧投加点应设置在清水池出口处的供水管路上,臭氧发生器输出管路不应漏水。
7.2 消毒方法
7.2.1 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消毒处理。
7.2.2 接通电源,打开臭氧发生器进水阀门,启动工作开关,臭氧发生器开始工作,连续对水进行消毒。消毒结束后,关闭电源。
7.2.3 臭氧投加应根据水质、水量变化进行变量投加,与水接触时间应≥12min,出厂水中臭氧余量应≤0.3mg/L。
7.3 日常使用要求
7.3.1 臭氧发生器电气安全性应符合GB 9706.1的要求。
7.3.2 管路完整可靠,确保冷却水系统和气源系统能够正常工作,且没有泄露。
7.3.3 应现用现发生。
7.3.4 尾气臭氧浓度超过环境允许浓度时不允许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可通过尾气处理排放或循环回收利用技术解决。处理后排放臭氧浓度规定≤0.16mg/m3。
8 次氯酸钠发生器
8.1 使用原料卫生要求
氯化钠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8.2 安装运行要求
8.2.1 次氯酸钠发生器工作电源电压为380V±38V,电解电压为9V~10V,电解电流为200A~220A。
8.2.2 次氯酸钠发生器安装应符合GB 28233-2011中5.2的要求。
8.2.3 次氯酸钠发生器应放置在独立消毒间,其使用空间应能满足操作要求。消毒间通水、通电,通风良好。
8.2.4 次氯酸钠消毒液投加点应设置在清水池入口处。
8.2.5 投加次氯酸钠消毒液的计量泵宜与水源泵启停一致。
8.3 消毒方法
8.3.1 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消毒处理。
8.3.2 将氯化钠按照产品说明书的比例用生活饮用水溶解,配制成浓度为30g/L~50g/L的盐水原料。
8.3.3 将充分溶解后的氯化钠溶液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和容量加入次氯酸钠发生器电解槽内。
8.3.4 接通电源,启动工作开关,次氯酸钠发生器开始工作,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程序进行电解,制成次氯酸钠消毒液。根据水质、水量变化调节计量泵的流量,连续对水进行消毒,其中次氯酸钠消毒液原液的铅(Pb)含量应≤0.05mg/L、铜(Cu)含量应≤1.0mg/L、镉(Cd)含量应≤0.01mg/L。
8.3.5 消毒结束后,关闭电源。
8.3.6 应现用现发生。
8.3.7 次氯酸钠消毒液应投加在清水池入口处,投加量应根据水质、水量变化进行变量投加,与水接触时间应≥30min,消毒后的出厂水中游离性余氯浓度应为0.3㎎/L~4mg/L。
8.4 日常使用要求
8.4.1 在电解过程中,冷却氯化钠溶液不应中断。
8.4.2 在储液槽的出气口有少量氯气逸出,可用塑管将气体引至室外,排入大气。
8.4.3 设备运行时,随时注意因电源电压的波动引起电解电流的抖动和氯化钠溶液流量计浮子的浮动,应调整电流保证电解电流为额定值,调节流量计下节门保证氯化钠溶液流量为额定值。
8.4.4 对次氯酸钠发生器中的电源柜和发生器应配置有效的接地装置。
8.4.5 补加氯化钠时应对次氯酸钠发生器反冲洗1次,工作1个月左右酸洗1次。
8.4.6 定期检查氯化钠储料箱中的过滤网,及时排除堵塞。
8.4.7 产生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低于规定标识含量的10%时,应终止使用设备或更换电极。
8.4.8 应现用现发生,发生后次氯酸钠消毒液至使用前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4h。
9 消毒剂要求
9.1 使用条件
9.1.1 消毒剂应有专用存放间,存放间应干燥,通风良好。
9.1.2 二氧化氯消毒剂稳定性应不低于12个月,次氯酸钙消毒剂应符合《次氯酸钙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2010年版)的要求。
9.1.3 应有消毒剂余量检测设备。
9.2 消毒方法
9.2.1 次氯酸钙消毒剂
9.2.1.1 宜采用消毒剂自动投加装置进行消毒。
9.2.1.2 自动投加
a) 应严格按照消毒剂自动投加装置使用说明书操作,在其储料箱中加入消毒剂,一次投加量不应超过30日的消毒剂用量。
b) 消毒剂投加过程应根据水质、水量变化进行变量投加,与水接触时间应≥30min,消毒后的出厂水中游离性余氯浓度应为0.3㎎/L~4mg/L。
c) 消毒剂应投加在清水池或消毒池入口处。
d) 应严格按照说明书定期维护、保养自动投加装置,保养及维修时应拔下插头。
e) 使用自动投加装置的,该装置不应对水质造成污染,并应定期检查装置保证其正常运行。
9.2.1.3 人工投加
a) 应严格按照消毒剂产品说明书操作。
f) 应有配制、溶解消毒剂的工具、容器,工具和容器应选用防腐、易清洗的材料。
g) 消毒剂应投加在清水池或消毒池入口处,混合均匀,投加过程应根据水质、水量变化进行变量投加,与水接触时间应≥30min,消毒后的出厂水中游离性余氯浓度应为0.3㎎/L~4mg/L。
9.2.2 二氧化氯消毒剂
9.2.2.1 应有配制、溶解消毒剂的工具、容器,工具和容器应选用防腐、易清洗的材料。
9.2.2.2 应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书配制。
9.2.2.3 消毒剂应投加在清水池入口处,投加量应根据水质、水量变化进行变量投加,与水接触时间应≥30min,出厂水中二氧化氯余量应为0.1㎎/L~0.8mg/L。
9.3 日常使用要求
9.3.1 消毒剂应现用现配。
9.3.2 自动投加的消毒剂不应为泡腾片。
9.3.3 不应与其他消毒剂、碱或有机物混用。
9.3.4 进行消毒操作时,应穿戴手套;若不慎接触眼睛,应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10 消毒效果验证
10.1 在以下情况下应进行消毒效果验证:
a) 更换消毒方法前;
h) 新(改、扩)建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前;
i) 发生微生物水污染事件时;
j) 发生传染病或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
k) 消毒设备连续停止使用半年以上时。
10.2 现场验证
10.2.1 游离性余氯
采用比色法,按本标准附录A的方法测定。
10.2.2 二氧化氯余量
按GB/T 5750.11-2006方法测定。
10.2.3 紫外线辐射强度
紫外线辐射强度测定按GB 28235-2011中9.6.1紫外线辐射照度计检测方法执行,紫外线辐射强度照度计至少1年标定1次。
10.2.4 臭氧浓度
按GB/T 18202-2000中附录A的方法测定。
10.3 实验室验证
10.3.1 消毒效果验证
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的方法进行。
10.3.2 卫生安全验证
10.3.2.1 次氯酸钠、次氯酸钙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2005年版的要求。
10.3.2.2 二氯化氯发生器、紫外线消毒器、臭氧发生器、次氯酸钠发生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2005年版的要求。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游离性余氯监测
A.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余氯现场测定法测定生活饮用水中游离余氯,本法适用于经次氯酸钙消毒剂、次氯酸钠发生器消毒后的水中游离余氯质量浓度。本法最低检测质量浓度为0.02mg/L。
A.2 原理
样品中余氯(以次氯酸和次氯酸盐离子存在)立即与DPD(N,N二乙基对苯二胺)指示剂反应,使溶液呈粉红色。颜色的深浅程度与其中的余氯含量成正比例关系。于530nm波长下比色定量。
A.3 试剂和材料
DPD, 余氯试剂。
A.4 仪器
分光光度计或单项比色计,10mL比色杯。
A.5 分析步骤
A.5.1 选择测试程序。参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插入比色杯(具体方向参见用户手册),向比色杯中加入样品至10mL的刻度线。
A.5.2 将空白管擦拭干净,放入样品池中,按下ZERO键,仪器显示0.00。
A.5.3 取出比色杯,向其中加入一包DPD余氯试剂粉枕包,盖上盖子,摇晃比色皿20秒,使粉末溶解。若有氯存在溶液会呈粉红色。
A.5.4 将准备好的样品管放入样品池中,按下READ键,仪器将显示水样中的余氯的质量浓度(以mg/L为单位)。
文章分页:1